深夜十一点,书店的最后一盏灯熄灭。
陈默锁好门,把钥匙还给值班经理。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,姓王,接过钥匙时看了他一眼:“小陈,你这脸色可不太好看,早点回去休息吧。”
“没事,王姐。”陈默笑了笑,把围巾往上拉了拉,遮住下半张脸。
十月的夜风已经很凉了,刮在脸上像细小的刀片。他推着那辆二手自行车——半年前在旧货市场花八十块钱买的——慢慢走回家。车轮碾过落叶,发出细碎的咔嚓声,在寂静的街道上格外清晰。
路过商业街时,陈默习惯性地放慢了速度。
街角的珠宝店还亮着灯。橱窗里,天鹅绒托盘上,一条项链在射灯下闪着细碎的光。吊坠是太阳的形状,用极细的金丝勾勒出光芒的纹路,中心镶着一颗小小的钻石,在灯光下像一滴凝固的星光。
陈默在橱窗前停下来,单脚撑地,静静看了一会儿。
价格标签上的数字,他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:2,888。
不多不少,正好是他需要攒够的钱数。或者说,是他还差的钱数。
他摸了摸外套内袋,里面有个旧信封,装着这几个月打工攒下的现金。每天晚上他都会数一遍,像某种仪式:一千二、一千三、一千四……昨天数到两千三百整,还差五百八十八。
快了。
陈默看着橱窗里那条项链。它被摆在一个很巧妙的位置,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吊坠都会折射出不同的光。他想象它戴在林暖脖子上的样子——她皮肤白,锁骨分明,金色的细链刚好垂在锁骨窝的位置,太阳吊坠会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,像真的有个小太阳在她胸前发光。
然后他想象她收到礼物时的表情。会惊讶吗?会开心吗?还是会皱着眉说“哥你干嘛花这个钱”?
以他对她的了解,大概率是后者。她会一边嘴上抱怨,一边眼睛亮晶晶地笑,然后珍惜地收起来,只在特别的日子戴。
“先生,要进来看看吗?”
店员小姐推开玻璃门,探出头来问。她大概早就注意到这个每晚在橱窗前停留的年轻人了。
陈默摇摇头: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他踩下脚踏,自行车重新向前滑行。但骑出十几米后,他又停了下来,回头看了一眼。
橱窗里的太阳吊坠,在深秋的夜色里,固执地发着光。
像某种无声的承诺。
回到家时已经快十一点半。客厅的灯还亮着,但人已经睡了。陈默轻手轻脚地换鞋,把背包挂好,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。
厨房的灯突然亮了。
“回来了?”
林暖穿着睡衣,揉着眼睛走出来,头发乱糟糟地翘着。她刚睡醒,声音软软的,带着鼻音。
“嗯。”陈默顿了顿,“怎么还没睡?”
“等你啊。”林暖很自然地说,打开冰箱看了看,“吃了吗?”
“吃了。”
“骗人。”她头也不回,“你每次加班都忘了吃饭。面条行吗?我给你下碗面。”
陈默想说不用,想说我不饿,想说你快去睡。但看着她在厨房里翻找食材的背影——睡衣是旧旧的粉色,上面印着褪了色的小熊,肩胛骨在布料下微微凸起——他把话咽了回去。
“嗯。”
他在餐桌旁坐下,看着林暖在厨房里忙碌。烧水,下面,打鸡蛋,切葱花。动作熟练,显然做过很多次了。
“今天店里忙吗?”她问,背对着他。
“还好。”
“王姐人挺好的,上次还多给你发了奖金。”林暖把面条盛进碗里,撒上葱花,淋了点香油,“对了,你那个同事,小刘,他女朋友是不是快生了?”
“嗯,下个月。”
“那你要准备红包哦。”林暖把面碗端过来,放在他面前,“虽然你现在是兼职,但人情往来不能少。”
热气蒸腾上来,模糊了陈默的眼镜。他摘下来,放在桌上。林暖很自然地拿过去,抽了张纸巾擦镜片。
“我自己来——”
“你别动,快吃,面要坨了。”林暖一边擦一边说,动作很仔细,“你看你,眼镜腿都松了,明天我帮你紧紧。”
陈默低下头,开始吃面。是简单的阳春面,加了鸡蛋和青菜,味道很家常。他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仔细咀嚼,像要把这个味道刻进记忆里。
林暖擦好眼镜,放在他手边,然后在他对面坐下,托着腮看他吃。
“看什么?”陈默问。
“看你瘦的。”林暖伸手,隔着桌子戳了戳他的手臂,“骨头都硌手了。哥,你是不是在减肥?”
陈默的手顿了顿。
“没有。”他说,继续吃面。
“那你多吃点。”林暖把装小菜的碟子往他面前推了推,“妈妈今天做的泡萝卜,特别脆,你尝尝。”
陈默夹了一块,放进嘴里。确实很脆,酸甜适中,带着一点辣。
“好吃吗?”
“嗯。”
林暖笑了,眼睛弯起来:“那就好。我让妈妈多做了点,你明天可以带去店里当午饭。”
“嗯。”
一阵沉默。只有陈默吃面的声音,和窗外偶尔传来的风声。
“哥。”林暖突然开口。
陈默抬起头。
她的表情很认真,眼睛在灯光下亮得像某种小动物:“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?”
陈默的筷子停在半空。有那么几秒钟,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声大到整个厨房都能听见。
然后他说:“没有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林暖盯着他看了几秒,然后肩膀垮下来:“好吧,你说没有就没有。”她站起身,伸了个懒腰,“我去睡了,你吃完把碗放水池就行,明天我洗。”
“我洗。”
“你明天不是早班吗?”林暖回头看他,“六点就要起吧?快吃,吃完赶紧睡。”
她走到厨房门口,又停下来,转过身。
“哥。”
“嗯?”
“下个月我生日,”她说,声音很轻,“你真的能陪我过一整天吗?”
陈默放下筷子。碗里的面还剩下一点,但他突然没了胃口。
“能。”他说。
“从早到晚?”
“从早到晚。”
林暖笑了。那种笑,像某种花在夜里突然绽开,安静,但明亮。
“那说好了。”她说,然后打了个哈欠,“晚安,哥。”
“晚安。”
她走了。陈默坐在原地,听着她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尽头,然后是关门声,很轻的一声“咔哒”。
厨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,和一碗渐渐凉掉的面。
陈默坐了很久。然后他端起碗,把剩下的面吃完,连汤都喝干净。洗碗,擦桌子,关灯。回房间的路上,他路过林暖的房门,在门口站了一会儿。
门缝下没有光,她应该已经睡了。
陈默回到自己房间,关上门,没有开大灯,只开了书桌上的台灯。
灯光是暖黄色的,不刺眼。他从背包最里层掏出那个旧信封,把钱倒在桌上,一张一张地数。
一百,两百,三百……两千三百。
他拉开抽屉,拿出一个笔记本。不是日记本,是记账本。翻开,里面密密麻麻记着数字:
9/3 书店日结 120
9/4 书店夜班 150
9/5 快递分拣 200(夜)
9/6 书店 120
9/7 家教 300(2h)
9/8 书店 150
9/9 休息
9/10 医院复诊 -350
9/11 书店 120
9/12 快递 200
……
每一笔收入,每一笔支出,都记得清清楚楚。收入是黑色,支出是红色。红色的部分很少,大多是医院的开销,偶尔是必须的生活用品。
陈默翻到最后一页,那里有一个汇总:
总收入:3,420
总支出:-1,120(药费、检查)
余额:2,300
他在下面写上今天的日期,然后添上一笔:10/28 书店夜班 150。
余额变成:2,450。
还差438。
快了。再三天夜班,就能攒够。
陈默盯着那个数字看了一会儿,然后翻开本子的最后一页。那页没有数字,只有一行字,是半年前写的:
“如果我能健康地活到30岁,就告诉她一切。”
“一切”。
这个词语起来那么简单,但包含了多少东西呢?
包含了他从十二岁开始,在她家门口的雨夜里,第一次看见她时的心跳。
包含了他十六岁躺在病床上,听见她在门外压抑的哭声时,攥紧床单的手指。
包含了他二十岁,在她毕业典礼的人群外,看着她和同学合影时,那个怎么也迈不出去的脚步。
包含了无数个深夜,他听见隔壁房间她翻身的声音,然后对着墙壁,在心里说“晚安”。
包含了每一次她靠近时,他下意识的后退。每一次她想挽他的手时,他轻轻的避开。每一次她说“哥你最好了”时,他胸口那阵尖锐的疼。
一切。
他想告诉她,他不是她哥哥。
他想告诉她,他看着她从一个哭鼻子的小女孩,长成现在这个会照顾人、会做饭、会在深夜等他回家给他煮面的姑娘。
他想告诉她,他口袋里的银杏叶书签,是他最珍贵的东西,因为是她送的。
他想告诉她,他每次去医院,最怕的不是心电图上的数字,不是医生凝重的表情,不是药费单上的金额,而是想到如果他不在了,她会哭。
他想告诉她,他很想陪她过很多个生日,看到她八十岁坐在轮椅上,还能对他笑。
他想告诉她——
陈默突然咳嗽起来。
不是那种轻轻的咳,是剧烈的、从胸腔深处涌上来的、撕心裂肺的咳。他弯下腰,用手捂住嘴,咳得眼前发黑,咳得浑身颤抖。
咳完了,手心有一小滩血。
暗红色的,在台灯下像某种不祥的花。
陈默盯着那滩血看了几秒,然后平静地抽了张纸巾,擦干净手心,扔进垃圾桶。又从抽屉里拿出药瓶,倒出两片,就着桌上半杯冷水吞下去。
药很苦,但他已经习惯了。
他重新坐直,看向记账本上那行字。
“如果我能健康地活到30岁”
健康。
什么是健康?
对他来说,健康就是能正常呼吸,能一口气上三楼不用停,能在夜里平躺睡着,能活到明天,下个月,明年。
能活到三十岁。
他现在二十四,距离三十岁还有六年。
六年,七十二个月,两千一百九十天。
听起来很长。
但如果除以他每天要吃的药片数,除以每个月要做的检查,除以每次复查时医生越来越凝重的表情,除以那串不断下降的数字——ef值从五十降到四十五,降到四十,也许下次就是三十五——那么六年,似乎又短得可怕。
陈默合上记账本,把它锁进抽屉最深处。
他打开另一个本子——真正的日记本。很旧了,是林暖初中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,封面印着幼稚的卡通图案,内页已经泛黄。
他很少写日记,除非是特别重要的日子。
今天不算特别,但他还是拿起了笔。
10/28 晴
今天在橱窗前看了很久那条项链。想象她戴上的样子。
暖暖晚上等我回家,煮了面。她问我是不是有事瞒着她。我说没有。
我总是在说谎。
对她说谎。对林叔苏姨说谎。对自己说谎。
说我不疼。说不累。说没事。说很快就会好。
最常说的一句是:“我是你哥哥。”
其实不是。
我想做很多事,不是以哥哥的身份。
想牵她的手,在落满树叶的街上走很久。
想在她生日那天,把项链戴在她脖子上,说“生日快乐,还有,我爱你”。
想和她一起变老,虽然我知道这很荒谬。
但至少,在三十岁之前,在我还能假装健康的时候,我想告诉她。
这是我这辈子,唯一的秘密计划。
如果我能活到三十岁。
如果。
写到这里,陈默停下笔。
他抬起头,看向窗外。夜色很深,没有月亮,只有几颗星星疏疏落落地挂着。远处有夜归的车驶过,车灯的光在窗帘上一闪而过,像某种无声的叹息。
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,也是这样一个夜晚。
那时他大概十五岁,刚做完第二次手术不久。半夜突然心悸,喘不过气,觉得自己可能就要这样死掉了。他不敢叫醒隔壁的林叔苏姨——他们已经为他花了太多钱,熬了太多夜——就一个人蜷在床上,咬着被子,等那阵濒死感过去。
然后门被轻轻推开了。
是林暖。她抱着枕头,光着脚,像只小猫一样溜进来。
“哥,”她小声说,“我做噩梦了,能跟你睡吗?”
他没力气说话,只是往旁边挪了挪。
林暖钻进被窝,带来一股凉气和淡淡的、像牛奶一样的香味。她很快睡着了,呼吸均匀,手很自然地搭在他手臂上。
陈默就那样躺着,感受着她手心的温度,感受着她平稳的呼吸。渐渐地,他自己的心跳也平复下来,那种要窒息的感觉慢慢退去。
后来他才知道,那晚林暖根本没做噩梦。她是听见了他压抑的咳嗽声,又不敢直接问,就找了个借口过来看他。
“我怕你一个人难受。”很久以后她这样说,眼睛亮晶晶的,“而且我听说,人做噩梦的时候,身边有人就会好很多。哥,我是不是很聪明?”
陈默当时没说话,只是揉了揉她的头发。
那晚之后,林暖经常半夜溜进他房间。有时候是真的做噩梦,有时候是装的。但无论真假,她总会握住他的手,说“哥,别怕,我在呢”。
一直到她十六岁,苏姨说“暖暖大了,不能老往哥哥房间跑”,这个习惯才停下来。
但陈默一直记得,那些深夜,她手心的温度。
记得她在睡梦中无意识的呓语,记得她睫毛在月光下投下的阴影,记得她身上像阳光晒过的被子一样的味道。
记得有个人,在他以为自己要死掉的时候,握住了他的手。
陈默合上日记本,锁好,放进抽屉最深处,和记账本放在一起。
然后他站起身,走到窗边,拉开窗帘。
夜色很深,但远处商业街的方向,还有一片朦胧的光。他知道,在那片光里,有一家珠宝店。珠宝店的橱窗里,有一条太阳形状的项链。项链的价格是2888,他还要再工作三天,才能攒够钱。
三天。
七十二小时。
四千三百二十分钟。
听起来很长,但其实很短。
短到可能不够他好好想清楚,该怎么把那条项链送出去。该怎么解释,为什么送这么贵的礼物。该怎么面对她可能的追问,可能的拒绝,可能的困惑。
但至少,他有一个计划。
一个秘密的,只属于他一个人的,关于太阳的计划。
陈默在窗边站了很久,直到远处的灯光也渐渐熄灭,整条街陷入沉睡。
他回到床边,躺下,闭上眼睛。
入睡前,他想,明天要去书店上早班。六点到下午两点,八个小时,一百二十块钱。下午可以去快递点分拣三个小时,六十块。晚上书店还有晚班,如果能排上,再加一百五。
这样一天就是三百三。
离2888,又近了一点。
离她的生日,又近了一点。
离三十岁,又近了一点。
离那个“如果”,又近了一点。
陈默在黑暗中,很轻、很轻地笑了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