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此刻,沈留香大军行进,已经到了潼关。
潼关乃是盛京城的门户,一旦进了潼关,不需三日,大军便可直达京城。
此时此刻,沈留香和石秀却在营帐之前饮酒作乐。
篝火熊熊,一只肥美的羊羔,已经烤得金黄,油脂滴落在炭火之上,嗤嗤作响。
不远处,老黄正在用枣泥火炉,温着一壶陈年的花雕,缺了一块的半颗门牙,在火光照耀中格外显眼。
这家伙一边温酒,一边还得翻烤全羊,忙得不亦乐乎,嘴中却哼着下流的小调,脸上的皱纹都笑得挤在一堆。
沈留香和石秀勾肩搭背,大口喝酒。
营帐门口,季伯端盘膝而坐,正在仔仔细细擦拭着手中的长剑。
他整个人,也如同一柄出鞘的长剑。
金门关一战,季伯端以一人之力,血拼一百多名锦衣台杀手,杀敌大半,却也身受重伤。
然而,经此一战,季伯端对剑道的感悟更深。
这些日子,他每日静卧养伤,伤势虽然并未痊愈,但是武道功夫,却是日益精进。
石秀明显已经喝大了,唇齿不清。
“世子爷,我石秀是个糊涂蛋,但始终牢牢记得恩相林大人的话。”
“他说我这个人愚钝,能戍守边关,死在乱军之中,已经是无上的福气。”
“怕的就是朝堂内斗,党派倾轧,那些明枪暗箭,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射出来,死了也是个糊涂鬼。”
石秀说着,一只手用力地拍了拍沈留香的肩膀。
“林大人还说,既然我是个睁眼的瞎子,看不清路子,那就找个打着灯笼的明眼人,是死是活跟随他,一条道走到黑。”
沈留香也微微有些醉意,笑眯眯地看着石秀。
“所以你找到了我?我就是那个打着灯笼的明眼人?”
石秀哈哈大笑,举起酒碗,和沈留香的酒碗碰了一下。
“那你就说对了,林大人说过,你是五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,世事洞明,目光如炬。”
“老石这一辈子,做的最正确的事,就是选择跟随你,哪怕做个马前卒,也心甘如饴。”
“自从跟了公子爷后,这天更蓝了,水更绿了,整个人都活通透了,痛快啊,只是……”
石秀说到这里,语气突然低沉下来。
“如果有一天,我是说如果啊,老石对不住你,就送上我脖子上这颗猪头赎罪,希望公子爷别怪我才好。”
石秀说完,一扬脖子,将半碗酒一饮而尽,酒水滑落,将他的胸襟都淋湿了。
沈留香也喝了一口酒,眼眸中却露出惆怅之意,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。
“都是自己兄弟,没什么对得住对不住的,我这老丈人啊,以济世良臣自居,遇到啥人都想把他逼成良臣,他不懂我啊。”
“本世子就不懂了,为何想摆烂当条咸鱼就那么难?”
“总有这样那样的人,逼着你上进,逼着你学习,我特喵的不干了行不行?”
沈留香说着说着就大笑起来,搂着石秀的脖子。
“你不是就想跟着我吗?有一天公子爷落魄了,我也不要你的脑袋,你拿个破碗,再找根打狗棍,咱俩去沿街乞讨。”
“你负责要钱,我负责喊,你敢不敢?”
正在暖酒的老黄吓了一跳。
石秀愕然,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睛,瞪着沈留香,半晌之后又大笑了起来。
“好好好,我老石打了半辈子的仗,穿的是盔甲,吃的是军粮,跟着公子爷当乞丐,好像也不错啊。”
他说着,给沈留香斟满酒,努力站了起来,喷着酒气。
“明天我就把我的几房小妾,全特么送人,再把我的府邸给卖了,散尽家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