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又没睡好。雨声停了之后,那个脚步声还在走廊里走来走去。我睁着眼睛盯天花板,直到天亮。
早上小陈出门的时候,我在客厅坐着。他看了我一眼,说:“你昨晚又梦游了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我凌晨起来上厕所,看到你房间门开着。你坐在床边,对着墙发呆。我叫你你没理我。”
我不记得。完全不记得。
“几点?”
“三点多吧。”
又是三点。
他走了之后,我回到房间,检查了床边的墙。白墙,什么都没有。但我用手摸了一下,墙是凉的。不是那种阴面的凉,是那种活物的凉——和便利店收银员的手指、杂物间的门把手一样的温度。
我把手缩回来。
今天决定不去查了。不是不想,是需要把脑子里的东西理一理。
我坐在书桌前,把日记本翻开。从4月1日到现在,快两个月了。我翻到最前面,读自己写的那些字。
4月1日:便利店收银员的影子抖了一下。我没当回事。
4月2日:镜子里的我慢了。开始害怕。
4月3日:衣橱里有碎屑。开始编号。
然后是水龙头、灯管、走廊、墙角、门缝。编号从#001排到了#020。
然后阿杰住院。我辞职。我丢了五天。我站在厨房里对着窗户笑。李师傅说灯管里有手。
两个月。我变成了另一个人。
我合上日记本,盯着封面。深蓝色的,有点脏了,边角卷起来。这两个月我每天带着它,睡觉放在枕头底下,出门塞进背包里。它是我的证据,我的记忆,我的证明。如果没有它,这两个月发生过的事,我可能已经忘了一半。
就像那五天。空白。什么都没有。
我拿起笔,在日记本最后一页写下一行字:
“我叫林远。我在查一些东西。如果我忘了自己是谁,请告诉我。”
写完觉得蠢。给谁看?谁会告诉我?
但还是留着吧。
下午的时候,我翻到5月20日那篇日记。那天我去找面馆老头,他告诉我十六年前有人死在那个房间里。后面我还写了——“小陈说我昨天凌晨三点站在厨房里,对着窗户发呆,叫不醒。”
今天小陈又说我凌晨三点坐在床边对着墙发呆。
两个不同的地方,同一个时间。凌晨三点。我在做什么?我在看什么?我在和谁说话?
不记得了。
我拿起笔,在5月20日那篇日记的末尾加了一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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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头看,5月19日我醒来的那天,小陈说我丢了五天。现在他又说我凌晨三点在梦游。也许我不是在梦游。也许是它在用我的身体做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