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完之后,电话不响了。灯也不闪了。小陈把电话线拔了,电话机彻底安静了。
老头松了一口气。“这就完了?”
“完了。但这栋楼里还有别的电话。每户人家都有。它会在别的电话里出现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
“拔掉所有电话线。或者不接。”
老头点了点头。他走到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那部电话机,又看了一眼,然后关上了门。
我们下楼。走到二楼拐角,小陈的手机响了。他看了一眼屏幕,没接。手机在口袋里震了很久才停。我问他是不是白鸽,他说不是。
“是它吗?”我问。
“不知道。不接就没事。”
他没再看手机,继续下楼。他的右腿拖在地上,每下一级台阶都要用手扶墙。右手垂着,用不上力,只能用左手扶。老头走在前面,没注意到。
出了楼门,阳光刺眼。小陈眯着眼睛,站在门口喘了几口气。他的额头上全是汗,毛线帽湿透了,帽檐往下滴水。
“你还能开车吗?”我问。
“能。慢慢开。”
他用左手拉开车门,先坐进去,再用左手把右腿搬进来。右腿放平了,脚踝歪着。他发动引擎,用左腿踩油门,车身顿了一下。
到家后,我翻开日记本,把#272的致死条件补充完整:接通电话就会被它记住。它会越来越近。不接就没事。拔掉电话线也没用,它会从别的电话打过来。你只能不接。它不会留言,不会发短信,只会打电话。你不接,它就永远在等。
墙又厚了一点。
但小陈的右手完全废了。白鸽的右腿没知觉。我的左眼视力越来越模糊,看东西像隔了一层雾。右半边身体没事,左半边在往下垮。
不是巧合。
从左边开始的。
#001缠发鬼,左边枕头上的头发。#002镜中脸,镜子里的左边脸。#003衣柜里的手,左边衣橱。所有东西都是从左边来的。左边肩膀重,左边眼睛小,左边嘴角垂。我们都在往左边垮。
明天,#273。
如果小陈还能开车。